荊楚網(湖北日報網)訊(通訊員 蔡麗琴)4月21日,大冶法院首次通過“湖北移動微法院”和“遠程視頻系統(tǒng)”兩個分屬外網、內網的在線庭審平臺,“云”開庭審理一起不當?shù)美m紛案件,并當庭達成調解協(xié)議。
“大冶市人民法院現(xiàn)在開庭!雙方是否同意在線開庭審理本案……”熟悉的法庭,熟悉的法官,熟悉的聲音,但特別之處在于,庭審現(xiàn)場并沒有原告、被告。
去年5月,居住在河南的董某向被告潘某轉賬3000元委托其幫忙理財,但潘某并未為其提供理財服務,董某多次聯(lián)系被告,讓其退還錢款,被告一直未退,因而成訟。
在送達之際,承辦法官胡曉斌、書記員李笑親發(fā)現(xiàn)原告董某按防疫政策要求不能到湖北開庭,申請通過“湖北移動微法院”在線參加庭審。而被告潘某因涉嫌幫信犯罪(另案處理)羈押在大冶看守所,按照防疫要求只能通過專線的遠程視頻系統(tǒng)參加庭審。于是,一場“內外網”融合審理應運而生。
“一個是內網,一個是外網”,雖然都能實現(xiàn)與法官“點對點”會面,但是,原、被告卻無法打破網間壁壘,“空對空”喊話。為此,大冶法院主動創(chuàng)新工作方法,后勤運維部門積極配合審理部門,網管員黃朝棟經過反復揣摩,把連接外網的筆記本電腦搬到“遠程視頻審理庭”,讓原告通過“微法院”系統(tǒng)終端看到、聽到“遠程視頻系統(tǒng)”終端,打通一條外網、內網融合的“傳送門”,確保案件順利在線審理。
庭審當日,原、被告在線宣讀起訴狀、答辯、舉證、質證、辯論、調解,表述意見清晰明確,審理過程有條不紊,未受空間、網間隔離的任何影響。經法官主持調解,被告同意在年底前向原告償付 3000元。
疫情之下的司法不停擺,遠程視頻系統(tǒng)、微法院“云審判”系統(tǒng)均各自發(fā)揮了積極作用,此次“內網”+“外網”融合開庭顯示出“網網合璧”的獨特價值。下一步,大冶法院將繼續(xù)在推進在線審判上加大投入力度,最大限度發(fā)揮網絡優(yōu)勢,方便、快捷為當事人排憂解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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